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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建立劳务派遣行业信用管理体系

2021-02-05   来源 : 新华网   浏览 : 529
       苏州近日出台全国首个市级“劳务派遣信用”地方标准及配套政策。记者日前从苏州市人社部门获悉,自2月1日起,对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全面实行信用等级评价。

  此次出台实施的“劳务派遣信用”地方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配套政策为《苏州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标准一办法”)。 “一标准一办法”将进一步规范苏州市劳务派遣行业秩序,引导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经营,促进劳务派遣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 “一标准一办法”以公正性、科学性为基本原则,将劳务派遣单位分为A、B、C三个信用等级,A级细分为A、2A、3A、4A、5A级五个等级。评价内容主要包含初始分、基本指标、附加指标3大类,包括企业资质、规模效益、发展潜力、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等5个一级指标,并逐项细化为经营年限、社会责任、失信行为、违法行为、纠纷调解机制等14个二级指标。依据评分,A级大于等于100分,综合评价为优秀。B级大于等于80分且小于100分,综合评价为合格。C级小于80分,综合评价为失信。不参加年度核验的对象,直接评为C级。公共信用信息审查报告中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不得评A级。

  按规定,对获评A级以上的单位,将给予减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频次,免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红名单”,授予荣誉证明等相应正向激励措施。评为C类的单位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将采取警示约谈单位负责人,向相关用工单位通报其信用等级,并发放用工风险提示函等监管措施。同时,苏州市人社部门将建立劳务派遣诚信单位培育机制,指导有条件的单位争创信用评价A级及以上示范单位,激发行业企业争先创优的内生动力。

  苏州市劳动关系与监察处处长曹隽表示,“一标准一办法”的实施,填补了苏州市劳务派遣地方标准方面的空白,完善了劳务派遣“信用+监管”体系,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将结合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在全市范围首次开展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举措,引导劳务派遣单位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推动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更好地支撑服务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